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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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海岸〈港口〉地區發現違法情事要如何辦理報案?
凡於海岸〈港口〉地區發現「走私槍械」、「走私毒品」、「走私農產品」、「走私漁貨」、「非法入境」、「非法出境」、「海難救助」、「海洋災害」、「海上糾紛」、「非法捕魚」、「炸魚」、「無籍船筏」、「毒魚」、「浮屍」、「盜採砂石」、「濫墾」、「濫葬」、「環保污染」、「違建」、「盜採海洋資源」、「傾倒垃圾」等違法案件時,可以打「118」報案專線電話實施報案。若所報之案件非屬前述類別者,本署所屬單位於受理後,也會立即轉請相關單位依權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