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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非設籍於該漁船之船員出海作業。
當安檢人員發現非設籍該漁船之船員欲出海作業時,應請其依「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17條之1規定,於7日內前往漁會辦理漁船船員手冊異動登記,惟為服務漁民並維護漁民自身權益,安檢單位不可限制出海。
資料來源:
海巡署
更新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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