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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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緝獲6噸非法動物用藥品,守護國人食安健康
112年10月25日及112年11月16日由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屏東查緝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屏東縣動物防疫所等單位,動員百餘名人力兵分多路於屏東地區執行非法動物用藥聯合查緝工作,順利查獲涉違反輸入及製造販賣動物用偽禁劣藥案,查扣非法動物用藥品共約6噸,估計市值約300萬元,並查獲犯嫌3名,偵訊後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全案於今年(113年)2月底偵結起訴。
高雄查緝隊於112年8月間接獲情資,發現涉案業者涉嫌以虛報走私夾藏非法動物用藥,即報請屏東地檢署邱瀞慧檢察官指揮及主管機關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高雄分署協同偵辦,經數月佈線確定業者有違法輸入及販賣網絡,於112年10月至11月間,數次動員百餘名人力,兵分多路對涉案業者住家、營業處、倉庫及海關倉儲等7處發動同步搜索,順利查獲抗菌劑原料及製劑等動物用偽禁劣藥共重約6噸餘及相關製藥器具與帳冊等證物,即時阻絕其流入市面,隨後由屏東地檢署邱瀞慧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高雄查緝隊強調,消費者若食用過量藥物殘留之家禽、畜肉品,雖不致有立即疾病,但容易產生過敏及免疫力降低之風險。為確保人體健康、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動物用藥品需經執業獸醫師開具處方籤始能買賣及使用。
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藥或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且裁罰不輕,籲請業者切勿貪圖私利而觸法受罰。
海巡署偵防分署呼籲,政府對於食安事件零容忍,除持續積極清查相關共犯及非法動物用藥之流向外,並請民眾提高警覺,如若發現不法,可利用海巡署「118」免付費報案電話提供相關線索,藉由全民的力量共同杜絕不法情事,一起為維護社會治安盡一份心力。
承辦單位: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
新聞發言人:副隊長 黃雍翔 0932-496-882
新聞聯絡人:專員 林東呈0985-054-976
- 資料來源:偵防分署
- 更新日期: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