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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服務座談

何○吉

臺東縣政府現場說明:
本府會向漁業署索取有關海域劃界資料,取得後印製發送各地漁會供漁民取用及知悉。

農委會漁業署函覆說明:
一、依據國際海洋法公約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2條規定,專屬經濟海域外界線係依據該基線向外延伸200浬。至於與相鄰或相向國家間之專屬經濟海域重疊時,依同法第4條規定,其分界線依衡平原則,以協議劃定之,我國目前尚未與菲律賓就重疊專屬經濟海域部分協議劃定分界線。
二、另查我國與菲律賓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範圍並不包括各自轄屬島嶼的12浬範圍內,爰我漁船於臺菲重疊經濟海域作業不應進入菲方島嶼12浬範圍內;另在菲方島嶼12浬外之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水域,我海巡署均會常態護漁,如我漁船在該海域遭菲方干擾,應立即通報海巡署撥打118專線或漁業通訊電臺,以利通報各相關機關據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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