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機動查緝隊前查緝員簡○○涉嫌利用查獲走私香煙案件機會,由人頭檢舉人A1出面製作不實檢舉筆錄、虛報部分未實際參與查緝行動人員,繕造不實有功人員名冊詐領查緝獎金。經檢察官偵查命簡○○以20萬具保,偵查終結後提起公訴在案(被告並調離查緝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