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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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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浮潛攜帶魚槍 海巡眼尖緝獲送辦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永新安檢所同仁於115年7月13日下午6時許,憑藉豐富執勤經驗及高度警覺心,發現永新漁港港區有異常活動,遂立即派員前往查緝,當場緝獲簡姓男子浮潛並非法持有魚槍,依法逕行逮捕,完成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於港區浮潛部分則依違反「漁港法」函送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裁處。

  第一一岸巡隊表示:魚槍屬管制物品,民眾切勿非法持有及使用,亦不得於漁港從事浮潛打魚等違規行為,以免觸法受罰。同時呼籲民眾,如於海域或岸際發現不法活動,可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海巡人員將立即前往查處。


權責機關及發言人: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代理副隊長林國元
發稿單位及聯絡人:科員何源振0931-557-768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