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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救難

    115年9月12日第三(桃竹)巡防區桃園查緝隊接獲民眾電話通報:於竹圍漁港有民眾意圖輕生;即回報巡防區並通報竹圍安檢所,巡防區通報第一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前往協處,竹圍安檢所人員抵達竹圍漁港彩虹橋上發現意圖輕生民眾,即上前安撫,竹圍安檢所備勤人員於彩虹橋下著救生裝備(安全頭盔、救生衣、魚雷浮標)待命,續該民眾自橋上跳下,竹圍安檢所人員即下水救援上岸,經竹圍消防分隊人員評估該民眾生命徵象正常惟意識模糊,續將該民眾送上救護車載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就醫。
    • 資料來源: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