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緝成效

    106年01月30日04時28分,本局第八三岸巡大隊值日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值班人員回報,屏東籍「吉oo」漁船於04時20分報關出港時,經發動檢查發現幹部船員不足(尚缺二等輪機長乙員)仍執意出港,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安檢人員開立勸導單並完成蒐證。04時34分,立即通知雷達操作員鎖定該船並通知守望加強監控,以防不法及危安情事發生。本案後續由八三大隊依「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22條」管制函送漁業署裁處。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