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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6年05月08日04時43分,本局第九巡防區管制官接獲沙東雷達操作員通報「龍oo」(以下簡稱「龍」船)於花蓮沙東前方岸際發現疑似違規捕撈魩鱙魚。05時10分,一二總隊沙東動巡邏站1車4人抵達順安泊區,確認「龍」船於順安近岸約50公尺作業,並開始實施蒐證。09時36分,「龍」船進花蓮漁港,由花蓮漁港安檢所2名執勤人員實施發動檢查,經查察漁獲為魩鱙約200公斤,後續由一二總隊依漁業法第44條及第61條函送主官機關裁處。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