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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7年5月23日15時30分,東部分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沙東機動巡邏站站長通報,於花蓮和中海灘巡邏時發現有2名民眾運用白色吉普車疑似盜採砂石,隨即通報隊部支援及實施查緝。15時35分,沙東機動巡邏站站長通報司法小組及和平安檢所派員協助現地查緝。15時40分,沙東機動巡邏站站長黃筱茹經詢問現場2名民眾後,表示該輛吉普車為其所有,並查獲吉普車上有盜採砂石。16時,和平安檢所小隊長1車4員及司法小組1車3員抵達現場。16時24分,將2名嫌犯及吉普車帶離現場至北埔地磅站實施過磅。17時05分,抵達北埔地磅站,經過磅砂石重量計80公斤。17時10分,司法小組將2名嫌犯依違反「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帶回實施調查。18時,沙東機動巡邏站會同司法小組將嫌犯及證物押抵營區實施訊問,經訊問後渠等2名民眾對其犯行坦承不諱。19時50分,偵訊完畢,後續將2名嫌犯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另有關證物暫置營區實施保管。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