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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7年8月30日08時33分,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石梯守望人員發現「金o號」膠筏(以下簡稱「金」船),於花蓮石梯漁港港區月牙灣處疑似有違規使用流刺網。08時40分,值班人員使用港區監視系統,蒐證「金」船收網作業行為。08時41分,由所長帶隊2員前往月牙灣查看,並由守望人員持續監控「金」船收網作業情形。08時50分,「金」船進入石梯漁港,由安檢人員實施安全檢查,發現「金」船漁具(流刺網)有使用跡象且有漁獲(虱目魚、干仔)數尾,由所長妥適向「金」船說明已違反漁港法第18條,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將相關事證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