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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7年10月08日13時,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七星潭安檢所值班人員,受理林姓通緝犯(男性)主動自首,經通報司法小隊確認林嫌身分無誤後立即實施逮捕,經查林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偽造文書」而遭通緝(重大通緝犯)。13時26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隊員1車3人抵達七星潭安檢所,並協助押解林嫌帶往隊部司法小隊製作筆錄。13時40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抵達司法小隊,由司法小隊小隊長對該名通緝犯實施詢問筆錄,並全程蒐證。14時40分,筆錄製作完畢,後續由司法小隊及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將嫌犯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