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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7年10月21日10時48分,東部分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商港安檢所值班回報,10時30分楊姓男子主動走進所內,並告知值班人員自身遭通緝,隨即通報司法小隊上情,經核對身分確認楊員因「妨害兵役條例」而遭通緝(教召未報到),遂即實施逮捕,俟司法小隊抵達後,將該名通緝犯帶回南海園營區製作詢問筆錄。11時,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小隊長1車2人,抵達花蓮商港安檢所協處,並將該名通緝犯帶回南海園營區製作筆錄。11時08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小隊長1車3人及司法小隊小隊長1車2人抵達南海園營區,另由司法小隊小隊長對該名通緝犯實施詢問筆錄,並全程蒐證,後續由司法小隊及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將嫌犯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