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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9年8月27日10時17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所長回報,「花o號」賞鯨船(以下簡稱「花」船)出港,並於10時15分輸鍵「花」船賞鯨船乘客名單時,安檢資訊系統顯示陳姓民人於109年4月8日遭高雄地方檢察署因毀損債權及108年9月20日遭新北地方檢察署因詐欺發布通緝案,目前已通報司法小隊士官長小隊長鍾健偉前往協處。10時23分,管制官指揮第二(沙東)巡邏組前往花蓮漁港安檢所協處,另本部管制官要求南濱守望哨及七星潭守望哨加強掌握「花」船動態。10時50分,第二(沙東)巡邏組副站長抵達花蓮漁港安檢所協處。11時11分,第六海巡隊海巡艇抵達沙東2浬,實施「花」船隨船監控。11時45分,「花」船準備進花蓮港嘴。11時47分,管制官通報花蓮漁港安檢所隊員、第二(沙東)巡邏組副站長及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小隊長「花」船位於花蓮港嘴準備進港。11時58分,「花」船進港泊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12時05分,花蓮漁港安檢所所長等9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2員、乘客40員),針對陳姓民人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無誤,並告知其遭高雄地方檢察署及新北地方檢察署通緝情事,由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小隊長等2員將陳姓通緝犯上銬逮捕。12時06分,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小隊長等1車2人及第二(沙東)巡邏組副站長等1車3人押解陳姓通緝犯前往第一二岸巡隊隊部。12時48分,陳姓通緝押解至第一二岸巡隊隊部,由司法小隊小隊長實施詢問、製作筆錄及移送書,現場全程錄影蒐證;請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筆錄製作完畢回報。18時,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隊員完成筆錄及移送書製作,後續將由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小隊長等3員押解陳姓通緝犯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