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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09年10月26日10時43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回報,輸鍵「維o」賞鯨船(以下簡稱「維」船)乘客名單時,安檢資訊系統顯示1名王姓民人遭臺中地檢署發布保護管束限制出海,以電話聯繫臺中地方檢察署均忙線中無人接聽,待「維」船進港後向王姓民人實施宣導,並詢問相關案由。11時28分,「維」船停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所長等4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4員、乘客31員),針對王姓民人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經詢問當事人表示:因詐欺案件遭臺中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限制出海,由所長向其宣導於限制期間不可搭船出海,王姓民人表示瞭解會多加注意,並離開賞鯨碼頭,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