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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

    有關本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黃前隊長於110年10月14日晚間發生酒後失序案,經本署調查情形如下:
    一、黃員於當(14)日因昔日長官之尊翁往生,請假北上上香致意,同日傍晚接獲昔日同事電邀其於署外小館餐敘,期間曾有飲酒情事,20時35分餐敘結束,步行返署。
    二、返署後曾與部分長官會晤,結束後即自行搭乘計程車前往下榻旅館,因個人不勝酒力,致衍生後續失序行為,並涉嫌妨害公務罪,依現行犯遭景美派出所逮捕,並於翌(15)日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召開偵查庭後,諭知黃員以新臺幣6萬元交保候傳。
    三、有關黃員行為失檢乙節,本署本於「刑懲併行」原則,業於16日將黃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核予記大過一次處分。為免類案再發生,已請各級主官管加強宣導同仁秉持自律及簡樸生活,以維身心健康。
    四、全案經本署政風室調查釐清,並無報載所稱向長官祝壽情事,特此聲明。
    • 資料來源:海巡署
    • 更新日期: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