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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111年7月14日16時50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隊員回報,於安資系統輸鍵「多o」賞鯨船(以下簡稱「多」船)乘客名單時,顯示胡姓男子遭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16時55分,第九巡防區管制官請雷達操作員針對「多」船加強監控;另請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針對「多」船進港時加強安檢及核對人員身分。17時02分,管制官聯繫臺灣新北地檢署田觀護人獲覆,請本署針對保護管束對象進港後宣導,若需出境(海)應向觀護員提出申請報備才可出境(海)。17時03分,「多」船進入花蓮港港嘴。17時20分,第二(沙東)機動站線上巡邏組1車2人抵達花蓮漁港向日廣場。17時22分,「多」船停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等2員實施人員安檢(船員2員、乘客31員),針對胡姓民人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保護管束對象,向其宣導相關法規並告知保護管束期間應向觀護人提出申請報備才可出境(海),胡員表示瞭解並離開賞鯨碼頭。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