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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FAQ

    依本署及所屬機關組織法律規定,本署及所屬機關均屬軍、警、文併用機關,爰分別依各該人員適用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進用軍、警、文不同身分人員。茲將如何加入海巡署行列分別說明如下:

    一、軍職人員部分:

    (一)本署每年均衡酌軍士官兵退除情形,配合國防部辦理志願役專業軍、士官及志願士兵招募時,委請國軍人才招募中心辦理代招作業有意願至本署服務者,可進入本署全球資訊網人才招募網頁( http://www.cga.gov.tw)參考報名及考試等相關資訊。

    (二)另本署每年亦向國防部申請各軍事院校正期生部分員額,於各校學生畢業前抽籤分發本署服務。

    二、警職人員部分:

    (一)現職警察人員:本署及所屬機關職務出缺擬進用其他機關警職人員時,均依規定辦理公開徵才,有意願至本署及所屬機關擔任警察官職務者,請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網頁參考本署及所屬機關職缺徵才情形,再檢具相關資料報名參加甄選。

    (二)警察特考分發:本署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請辦(一般)警察特考水上警察類科,有意報考者,可進入考選部網站( http://www.moex.gov.tw),參考報名、考試等相關資訊。

    三、文職人員部分:

    (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本署及所屬機關職務如有出缺,擬進用他機關文職人員(含非現職公務人員)時,均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規定辦理公開徵才。有意願至本署服務者,請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網頁參考本署及所屬機關職務出缺徵才情形,再檢具相關資料報名參加甄選。

    (二)海巡特考:本署原則上每年檢討所屬機關缺額情形,請辦海巡特考,並區分「海巡行政」、「海巡技術」 2項類科,有意願報考者,可進入考選部網站,參考考試及報名等相關資訊。

    (三)公務人員高普考及身心障礙特考:本署每年配合公務人員高普考及身心障礙特考,衡酌職缺情形提報缺額,有意願報考者,可進入考選部網站,參考考試及報名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