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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簡介

海域治安、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洋事務、海洋保育為本署五大核心工作,其中海域治安為確保國家安全之重要工作,為有效遏止海域、海岸犯罪,於107年4月28日配合組織調整,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下設置四級機關「偵防分署」,專責海域、海岸及跨境之犯罪偵查、特勤、空勤吊掛及空中作業任務與科技鑑識等相關事項,以統籌及強化海巡署犯罪偵防能量。

    • 更新日期:1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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