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4期
文│黃璿瑋 圖片提供│第五岸巡隊 109 年 2 月 8 日下午 14 時,我正操作著安檢資訊 系統查核每日進出港船舶動態時,手機突然響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疾管家」發布快訊,提 醒「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中國各省市含 (港、澳)已列為二級以上流行地區, 2 月 10 日起 具中、港、澳旅遊史者均須居家檢疫 14 天」。由 於南部分署轄內之鹽埔漁港設籍船舶種類多元,漁 船對口往來港埠眾多,為防患未然,我隨即查詢本 所待進港之船舶,果然其中有 1 艘活魚運搬船「海 ○ 26 號」尚未返港。由於「海」船航行目的主要為 載運養殖活體水產至香港販售,故研判返航後須實 施相關檢疫工作,遂致電漁業電臺協助以 VMS 掌握 船隻動態,發現「海」船正準備返航,推估航程船 速,約莫在 2 月 10 日左右返回臺灣。因「海」船屬 公告檢疫作為後,首例自二級流行地區返臺之活魚 運搬船,倘若未實施專業檢疫,恐肇生防疫罅隙。 本所為求謹慎起見,立即循線通報相關機關協處, 以最高防疫標準部署人、船檢疫流程。 活魚運搬進港機先應處 海巡疾管聯袂烽火防疫 依循本署勤務指揮系統縱向回報「海」船將自 疫區返臺案情後,遂依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隊長陳 朝陽指導,通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疾管權責 機關協助應處,並編組防疫安檢小組,檢整相關防 疫物資,持續監控船舶動態,於「海」船進港時嚴 ▼防疫安檢小組登船安檢及清艙消毒情形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高科長實施勤前教育 18 Law Enforcement Radar Station 執法雷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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