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6期

▲第十海巡隊宣導∼瞭解馬祖地區適用之禁止(限 制)水域範圍 ▲海巡人員著防疫裝備進行偵訊 筆錄 ▲衛福局人員進行檢體採樣情形 時值嚴防 COVID-19 、非洲豬瘟與牛結節疹疫情期 間,為確保防疫安全無漏洞,海巡人員採最高規格防疫 措施,經嚴格檢查船上各艙後,未發現有豬肉、牛肉等相 關製品;涉案人員由第十海巡隊先進行初步消毒及量測 體溫,並發給口罩佩戴。 10 月 4 日凌晨 1 時許,由巡護九 號、 10037 艇、 3578 艇及多功能 CP 艇共同將「無」船押 返南竿福澳港,並於返港前先至馬祖港外海卸砂約 1,800 公噸回填養灘。「無」船卸砂後停泊於南竿福澳港,由連 江縣環境資源局人員針對船舶實施消毒;衛生福利局獲報 後亦迅速派遣人員對 11 名陸籍船員進行消毒、體溫量測 及檢體採樣,均未發現有體溫過高現象,檢驗結果呈陰性 反應,無感染新冠肺炎情事。 本案涉案人員於製作偵訊筆錄後,送往金馬澎分署 第十岸巡隊留置,俟 14 日隔離期滿後,再依入出國移民 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加重竊盜罪 移送連江地方檢察署偵辦。海巡署對於大陸船舶越界捕魚 及抽砂相關違法行為,基於守護國土、維護海洋資源、保 障漁民權益及海上作業安全責無旁貸,並要求所屬落實勤 務執行,嚴格執法,絕不寬容。在此呼籲漁民若有發現不 法情事,請撥打「 118 」海巡報案專線,海巡署將立即派 員前往處理。 (本文作者目前任職於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 16 Law Enforcement Radar Station 執法雷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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