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6期
形。現今我國有關海洋塑膠垃圾的管理法令方面, 計有漁業法、漁港法、水利法、廢棄物清理法、水 污染防治法,及海洋污染防治法等。然而海洋塑膠 垃圾問題極為錯綜複雜,事涉行政院諸多主管部會 及地方基層機關,所業管不同權責法規等,現今由 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與民間環保團體共同 籌組「海廢治理平台專區」,以公私協力為原則, 推動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及擴大合 作參與等 4 大行動方案,藉以有效降低海洋塑膠垃 圾,對於海洋環境的負面衝擊影響。 最早在 1972 年,即經由調查研究,發現海洋塑 膠垃圾現象及其所產生問題 13 ,並且在近年來,負 面危害情形日趨嚴重,因而逐漸受到重視。惟這些 污染情形卻是長期以來所累積的結果,現今我國對 於海洋塑膠垃圾的處置工作方面,正面臨研究能量 不足、缺乏時間及空間上監控數據,無法監測廣大 跨越區域,及持續性監測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對 於海洋污染控制工作能量有限,致使政策規範擬定 及管理成效評估等,皆呈現捉襟見肘、窒礙難行情 13. Carpenter, E.J., Smith, K.L., Plastics on the Sargasson Sea Surface, Issue 4027, Science 175, 1972, pp.1240–1241. 圖五 非點源污染的形成途徑 Figure 5 Formation pathways of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資料來源: Pueblo.us/Nonpoint-Source-Pollution , 2018 年) 53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季刊│ No.106 Dec. 2020 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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