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6期
CGA Discussion Cloud CGA 交流雲 二、申報服務 漁民基於申請漁業補助、保險及船員資格認 定等實際需要,主動泊靠執檢區,安檢人員僅作 船舶及人員進出漁港記錄,不做實質船舶檢查 (如圖二)。 圖二 安檢所辦理漁民申報服務 圖三 安檢人員發動安全檢查 參、船筏評鑑作法 快速通關為簡化漁船(民)進出港檢查方式, 從檢查角度來看如何兼顧「便民」與「安全」,全 仰賴有無做好「船筏評鑑」的工作,評鑑之目的 為將進出港人船「區分良莠、查緝非法、保障合 法」,貫徹有不法跡證就嚴格檢查,無不法跡證就 快速通關,提升海巡機關港口安全與查緝成效,以 達成「便民」與「安全」雙贏之目的。 實施船筏評鑑應依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 漁業種類、漁具設備、違法(規)前科、雇用船 三、發動檢查: 巡防人員對於進出漁港之對象,遇有情資或其 他正當理由,依海岸巡防法認有違法之虞時,發動 檢查程序對船舶及人員實施檢查(如圖三)。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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