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7期
例如:福建支隊加掛福建海警局) 11 , 另設置直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 警總隊醫院」(如中國海警組織架構 圖)。 三、職權及勤務能量 (一) 由前述架構觀之,中國海洋執法力量 主要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 隊,兼具「海警局」、「國家海洋 局」等身分,因此也具相應職權或功 能,分述如下: 1.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以下 簡稱海警總隊):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 法》第 4 條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 隊擔負執勤、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 件、防範和處置恐怖活動、海上維 權執法、搶險救援和防衛作戰以及 中央軍事委員會賦予的其他任務。 (2) 上述同法第 21 條規定,人民武裝警 察部隊協助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 11.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 ,檢索日期: 2020 年 11 月 22 日。 ▲中國海警組織架構圖(本研究整理) 67 季刊│ No.107 Mar. 2021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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