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8期
壹、前言 臺灣四面環海,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職司海 洋執法任務,諸如領海警衛警戒、海域犯罪偵 防、查緝偷渡及走私等,並且協助環境保護、 資源維護及漁業巡護、海難救助等工作,涵蓋 各部會主管的海域事務,掌理海岸與非通商口 岸查緝走私、偷渡、犯罪偵防及海岸管制區之 管制,亦協助通商口岸的安全檢查等事項,職 掌範圍廣闊,加上人力逐漸縮減,誠為現今執 行海巡勤務的艱困挑戰。 現今海巡署無人飛行載具 的應用記實探析 臺灣地形崎嶇複雜,多數違法或救生救難 案件經常發生於地形複雜海域及淺礁區等,若 能搭配無人機,預先前往現場確認目標及瞭解 地形地物,經由無人機所回傳影像,據以派遣 艦船艇及人員執勤,可有效節約勤務資源、減 少人力及物力耗損,降低船安與人安的疑慮。 即以民國 105 年「德翔臺北號」貨輪擱淺事件 為例,不幸發生吊掛人員墜海傷亡事件,倘若 當時可派遣無人飛行載具,進行監控任務,除 可迅速瞭解與掌握油汙染程度及擴散範圍外, 文、圖│吳東明、莊佳智 44 CGA CGA Discussion Cloud CGA 季刊 交 流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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