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08期

時量平均綜合溫 度熱指數值 ° C 輕工作 30.6 31.4 32.2 33.0 中度工作 28.0 29.4 31.1 32.6 重工作 25.9 27.9 30.0 32.1 每小時作息時間比例 連續 作業 75% 作業 25% 休息 50% 作業 50% 休息 25% 作業 75% 休息 時量平均綜合溫度熱指數表 1.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離岸風電海域安全指引」。 近年我國離岸風電工程已如火如荼進入 設置階段,自 2012 年我國政府啟動離岸風電 開發,至 2017 年 4 月海洋風力發電公司之海洋 竹南風力發電廠第一期開始商轉,為臺灣首座 正式營運的離岸風電發電廠, 2018 年政府大 規模展開離岸風電開發案。海上作業受風(風 速、風向)、流(潮汐)、俥(艦艇推進動 力)、舵(航向)效應及天候因素等諸多影 響,海上作業風險著實比陸岸高出許多,我 國職業安全衛生法令並未對海上安全與衛生 作業多做規範及著墨,直至 2019 年 1 月勞動部 職業安全衛生署始公布「離岸風電海域安全指 引」 1 。然而,有了海上安全指引,那海上衛 生指引呢? 其實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對陸海空各行 業一體適用,以下僅針對我海巡艦艇常見職業 衛生部分可能引起身體之健康危害進行敘述及 提醒建議,而與艦艇服務同仁比較有關的特別 危害健康作業概略有: 1. 高溫; 2. 噪音; 3. 有 機溶劑; 4. 粉塵(特指新造艦期間)等作業。 另職業安全衛生法對工作者規範,從事特別危 害健康作業者應定期或於變更其作業時,應實 施特殊健康檢查,指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 康檢查。高溫作業為同仁工作日時量平均綜合 溫度熱指數(如下表),可參考職業安全衛生 設施規則第 324-6 條及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 指引等相關規定辦理。 艦艇輪機艙間主機、發電機及其他附屬輔 助設備所產生之噪音普遍超過 85 分貝,部分主 機推進設備噪音更超過 100 分貝,對於工作人 員 8 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 85 分貝或暴露 劑量超過 50% 時,應使人員配帶有效之耳塞、 耳罩等防音防護具,噪音超過 90 分貝之工作場 所,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作業人員噪音暴露 時間,另應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 使作業人員周知。噪音危害概分四類型: 1. 暫 時性聽力損失,指噪音暴露導致暫時性的聽力 損失,休息過後即可自行恢復者; 2. 永久性聽 力損失,指噪音暴露導致聽力閾值提高,經常 休息也難以恢復; 3. 老年性聽力損失,指年歲 76 CGA CGA Discussion Cloud CGA 季刊 交 流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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