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11期

海上海況瞬息萬變,如遇海難救助時,危 機與風險隨時存在,應謹慎評估考量後動作, 而救難以搜救人命為先,勿讓搜救者及待救者 陷入危險的環境。另外,救難伙伴間的默契及 ▲當日晚間19時57分,「飛」船船長表示決定棄船,PP-3562艇強靠4次後,順利接駁人員安全登艇 ▲因海象惡劣導致拖帶期間纜繩斷裂有安全疑慮,評估 人員是否登上巡防艇 同舟共濟精神是完成任務最重要的基礎,並運 用一切能量以搜救人命為最優先目標,謹記救 難案件需要整個團隊的協力合作及支援,才能 在惡浪中完成搶救人命的任務。 第十二(新竹)海巡隊表示:「海域治 安、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洋保育、海洋事 務」為海巡署五大核心任務,此次救難案件即 時由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緊急調派應處, 充分發揮指揮體系「報告快、指揮快、行動 快、通訊快」之特點。最後,呼籲民眾若於岸 際及海域發生任何危安情事,需要海巡署服務 事項,請利用「118」海巡報案專線,將立即 派員前往處置。 (本文作者目前任職於艦隊分署第十二海巡隊) 18 海事串流網 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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