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日前接獲走私情資後,透過大 數據分析循線追查,鎖定犯罪集團成員涉嫌利 用「明○號」漁船作為走私犯罪載具。查緝人 員於111年1月11日持宜蘭地方法院搜索票, 由海巡署統合勤務派遣第八(澎湖)海巡隊及 第三(臺中)海巡隊分別由馬公港及臺中港出 海追緝。海巡隊員在澎湖西方海域穿著全套防 ▲將犯嫌以專車送往PCR檢測,並同步實施漁船清消作業 護裝備登檢「明○號」漁船,因當時海面風浪 較大,為確保人員安全,爰全船帶返第八(澎 湖)海巡隊碼頭靠泊後,實施船舶消毒及船員 PCR篩檢作業(結果均為陰性),另執行查緝 與涉案對象有接觸者,則落實自主健康管理 名冊追蹤,以防堵疫病入侵,確保國人健康 安全。 ▼海巡人員自「明○號」船艙起出毒品75包 17 季刊│No.113 Sep. 2022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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