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季刊第117期

文、圖|蘇俊維、吳東明 壹、前言 臺灣四面環海,地處亞太交通樞紐,海 上船隻往來頻繁,因應1994年《聯合國海洋 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 1982)生效,世界 各國紛紛建置海域管理機制,爭取海域及海洋 權益趨勢。我國政府為有效管理海域及統一 海岸巡防事權,亦於1998年立法通過《中華 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及《中華民國經濟海 域及大陸礁層法》,於2000年立法通過《海 岸巡防法》等海巡組織五法1。並成立「行政 院海岸巡防署」,整合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 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 局等單位;2010年修正《行政院組織法》增 設「海洋委員會」,2015年海洋委員會組織 我國海巡國際合作的 未來發展願景 1 彭睿達,海巡署組織變革與行為者適應性之研究:制度變遷的觀點,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博士論文,中華民國 111年。 27 季刊│No.117 Sep. 2023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cean Affairs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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