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結語 海巡署爭取採購、進口作戰裝備免稅乙 案,推動過程中遭遇許多窒礙,經先期研析相 關免稅法條,以發掘適用法條關鍵因素,並研 究可行方案。歷經多次拜會國防部、財政部關 務署及賦稅署溝通,冀期支持,並召會研商共 謀解決方案,終將排除萬難,完成海巡署適用 免稅規定之重要解釋函,作為後續辦理依據。 目前海巡署已有個案採用免稅方式辦購 (例如「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採購 金額120億元,經調整採購策略,採免稅方式 招標後,以114億餘元決標,約節省公帑5億餘 元),惟相關申辦免稅之程序、作戰裝備項目 之審查、採購契約免稅條款之訂定及申辦備妥 文件之項目與內容等,仍有賴透過個案實踐與 累積經驗。 近期烏俄戰爭、以色列及巴勒斯坦軍事 衝突等借鏡下,充實國防力量,加強國土防衛 能力,海巡署亦責無旁貸!而適用免稅後之效 益,相當於在原有預算經費下,節約另外可供 長可久、細水長流之財源,未來將在有限經費 下滿足更多備戰需求,在經常戰備時期,有效 提升海巡戰力參與國軍協同演習,務求在防衛 作戰時期,以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無虞! (本文作者目前任職海巡署後勤組裝備科) CGA交流雲 季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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