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檢核作業,藉以確保海巡同仁的海上執 勤安全,而特別檢查項目中的「艉軸檢驗 」 (Propeller Shaft Survey; PSS)。船舶大軸 與艉軸於海水中,長久持續運轉,自然遭受海 水電蝕與海生物腐蝕,長期承受結構拉扯應力 作用,並且承接主機傳遞至螺槳的作動力。當 船舶螺槳轉動切割水體,將其作用力轉加於海 水,長久產生空蝕(Cavitation)、電蝕、腐 蝕、應力疲勞(Fatigue),或異物,或漁網 割附,可見其亦遭受相當程度的磨損情形。因 此船舶艉軸檢驗作業往往看似不起眼,卻是至 關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請參看圖一所示)。 6 定期檢查是對與特定證書相關的船舶系統和設備的一般檢查。 7 特別檢查是每5年進行一次專項檢驗。而適用尾軸檢驗的船舶檢查法規,第32條第三款現成船施行機器特別檢查 時之一般規定如下:除推進軸應依推進軸之檢查規定外,其他之軸、推力軸承、主軸承及中間軸承應予檢查,發 現異常,經檢查人員認為必要時,得予拆解檢查。但軸承之下半邊在中心線及磨損狀況良好情形下得免於曝露檢 查。第42條規定每次檢查艉軸時,應自艉軸襯套後端起,至距艉軸錐體大端為錐體長度三分之一處止,使用有 效之非破壞性探傷方法檢驗之。艉軸襯套之緊密性,亦應予檢查。非從事娛樂漁業漁船,艉軸之檢查得以間隙量 測、試車或試航方式辦理。第43條,船舶之艉軸為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五年檢查一次:一、艉軸裝設防止海水 浸入之連續性襯套。二、艉軸係以抗蝕材料製成。三、艉軸承為淡水潤滑。四、艉軸係多軸。五、艉軸承為油潤 滑者。非屬第一項型式之艉軸每三年檢查一次。艉軸檢查規定年限屆滿時,以運轉紀錄及艉軸船內及船外部分作 外觀檢查,並依最近一次上架時之艉軸間隙測量紀錄,經認可者,得申請展延探傷檢查一年。前項艉軸間隙容許 值,以廠商原設計軸套規定之最大磨耗為限。第44條規定艉軸套之磨損間隙超過規定之限度時,應予更換。 查」工作。每當海巡艦船艇實施例行「定期檢 查6」(Regular Inspection)與「特別檢查7」 (Special Survey)工作時,皆可看見「船級 協會」(Classification Societies)所屬驗船師 們,親赴船舶現場,仔細執行各項系統裝備與 船體結構等檢查工作,諸如機艙主機、副機、 二氧化碳消防系統、甲板機械及航海儀器等。 當然在船舶航海,或發生船艙失火時,這些例 行檢查制度工作正是海巡同仁確保船安、航安 及人安之保命不二法門 。 事實上,當「船級協會」實施各項例行 性檢查工作時,皆是針對船上系統裝備進行 ▲圖一 推進軸系各部名稱 27 季刊│No.122 Dec. 2024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