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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台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作為 回上頁

  102年5月9日上午,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在鵝鑾鼻東南方約166浬處,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造成1位漁民身亡,漁船失去動力,在海上漂流。本署除即啟動一連串救援行動外,並在「立場堅定、態度理性、措施強硬」政策原則下,聯合國防部在南方海域辦理海上護漁操演;同時,自5月10日起,將每日1艘大型巡防艦(船)常態巡航南方專屬經濟海域之作為,提升至3艘。現依漁船(民)作業習性及歷年漁船努力量,建立「新常態護漁機制」,區分非漁汛期(7-3月)部署大型艦1艘、漁汛期(4、6月) 大型艦2艘及重點漁汛期(5月) 大型艦3艘,彈性調整護漁作為與艦船部署,確保漁船(民)作業安全。

  自本署強化南方EEZ護漁迄今,上開海域未再發生漁船遭菲國公務船干擾、取締情事,護漁南界8、9點間海域亦未再發現菲國公務船或漁船;政府諸般護漁作為,使漁民收入得以提高,已深獲漁民認同及肯定。

 

海 上 護 漁 操 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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