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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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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岸巡隊隊部有女子主動投案

113年1月3日17時,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司法小隊隊員於16時50分接獲一名李姓女子自稱為通緝犯主動至第一二岸巡隊隊部投案,相關情形及案情。17時15分,由司法小隊隊員對「李」員製作詢問筆錄並全程錄影蒐證。17時30分,司法小隊隊員回報筆錄及移送書製作完成,並請第九巡防區指揮部通報線上巡邏組前來第一二岸巡隊協助戒護押解「李」員。17時31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通信員通報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小隊長,前來第一二岸巡隊協助司法小隊戒護押解通緝犯。17時42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小隊長1車3人抵達第一二岸巡隊執行戒護任務。18時17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小隊長結束戒護任務,護送任務交由司法組執行。18時18分,司法小隊隊員1車2人自第一二岸巡隊押解「黃」員至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18時34分,司法小隊隊員等2員押解「李」員抵達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將「李」員、筆錄及移送書移交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法警室收案。本案動員能量第一二岸巡隊2車5人。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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