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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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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新港漁港有遊艇未經檢查合格出港協助蒐證

113年1月2日16時14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新港安檢所所長回報,15時50分本國籍「向o」遊艇(以下簡稱「向」船) 申報出港,惟「向」船於112年12月29日於成功外海因主機故障失去動力由友船拖帶返港,因適航性發生疑義,未經檢查合格前不得出港,並由安檢人員出示交通部航港局禁航公文書實施勸導(文號:航東字第1123412427號),惟船長仍執意出港前往興達漁港,已違反船舶法第59條第2項規定,即由安檢人員實施蒐證。16時16分,第十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將上情回報本分署勤指中心,本中心即要求落實掌握及交接「向」船航行動態。16時20分,後續函送主管機關事宜,將由第一三岸巡隊管制辦理。17時13分,第一三岸巡隊已將上情通報交通部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徐先生知悉。17時15分,新港安檢所所長將上情通報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興達漁港安檢所知悉。後續由第十巡防區指揮部掌握「向」船航行動態,並由第一三岸巡隊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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