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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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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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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11)月7日報載「捕蟹船翻!潛水員怒海中搜遺體 控遭海巡丟包」,北部分署說明如下:

一、本次救援萬里籍「漁山36號」漁船翻覆案,艦隊分署第二(淡水)海巡隊PP-10098巡防艇於接駁王姓船長大體後,家屬委任之潛水員初始係請求巡防艇同仁協助聯繫「長勝36 號」漁船前來接駁,嗣於巡防艇以無線電聯繫「長」船期間,潛水員已由「長」船接駁,當時並無拒絕搭載潛水員情事。

二、北部分署表示,本案接獲海上救援報案後,即依作業程序查證案情、核對位置與通報在航巡防艇前往救援,並聯繫海岸電台(漁業電台),廣播附近船隻共同救援,期間並向空勤總隊申請空偵機協助搜救在案;另巡防艇執行救難案件,係以海面救援為主,配置潛水員係為巡防艇發生絞纜或設備故障時,執行緊急排除作業之用,且因海域水下救援風險極高,非遇有緊急危及生命狀況,且經評估安全無虞狀況下,始得依程序派員下水協助救援。
  • 資料來源: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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