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新聞澄清

title-none

有關媒體報導「海巡人員查緝私菸涉嫌詐領獎金案」,偵防分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人之獎勵金,以給獎基礎百分之三十計算,每案最高額均以新臺幣四百八十萬元為限,目前僅台中查緝隊偵查員詐領獎金案,涉案人員遭羈押及交保,經清查其他類案,尚查無不法事證,絕無媒體報導指稱詐領數億獎金等情事,特此澄清。

二、爲加強檢舉獎金頒發之正確性,海巡署已訂定「海岸巡防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獎金十萬元以上未達兩百萬元者,由頒發機關會同所屬政風人員或兼辦政風人員頒發;獎金兩百萬元以上者,由海巡署政風人員會同頒發,政風人員就發放流程監督是否符合前開要點,以精進防弊措施,杜絕類案再生。


新聞聯絡人:偵防分署秘書室主任葉錫忠
聯繫電話:0928-283-356
  • 資料來源:海巡署
  • 更新日期:2025/06/10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NoDeptLPRwd,cp.xsl:NoPoCpRwd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