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二岸巡隊辦理113年勤務車1輛、巡邏汽車1輛及公務機車2輛報廢變賣採議價方式處理,如承商有意願回收,請於公告期限內(自刊登日起七日)聯繫承辦人並至現場勘察,填寫報價單後傳真至本隊,本案以報價金額最高者為承包廠商。
二、承辦人:科員 傅柏穎 後勤士 黃鎮豪。
三、連絡電話:(03)8264106轉812241。
四、行動電話:0970-077815。
五、傳真電話:(03)8266745。
六、廢品所在地:花蓮縣新城鄉康樂村加灣26之6號。
七、資格摘要:應具經政府登記合格經營「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買賣、或資源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