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13日18時47分,海巡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接獲花蓮縣消防局通報,趙姓男子報案指稱,其男性友人於花蓮和中海灘撿拾貝殼時不慎遭浪捲入外海,急需協助救援。接獲通報後,立即調派第一二岸巡隊和平安檢所、崇德安檢所、七星潭安檢所、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偵防分署吊掛分隊第四小隊及花蓮(第六)海巡隊等單位前往支援,並與花蓮縣消防局和平、新秀消防分隊等單位協同執行搜救任務。
現場人員迅速攜帶救生裝備與照明器材趕赴現場,並透過「環島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掌握落海者位置後,由巡防艇前往施救,成功以救生圈將其拖帶上艇。後續由巡防艇戒護返回岸上,經花蓮縣消防局救護人員評估,該男子僅有輕微虛脫,立即送往國軍花蓮總醫院救治。
經報案人說明,友人因體力不支無法自行返岸,才會受困外海。未料後續經警方查證,竟發現獲救男子為毒品通緝犯,海巡署除秉持「救人優先」原則,也堅守「勿枉勿縱」精神,訊後依法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表示:因應近期天候海象逐漸轉佳且夏季即將來臨,至海域及岸際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民眾勢必增加,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在此呼籲民眾從事水域遊憩及岸際採捕水產動(植)物等活動,請務必穿著救生衣等安全防護裝備,另海象不佳期間應避免下海戲水,以免發生意外,如民眾於港區或岸際發現救生救難、急難事故或其他需協處情事,可隨時撥打「118海巡署服務專線」,本署將立即前往救援及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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