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救難
115年3月3日第八岸巡隊竹圍安檢所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竹圍派出所通報:1名本國籍女性民眾於竹圍漁港彩虹橋疑似欲輕生,請本署協處;即派遣線上巡邏組及備勤人員前往查處,並通報第一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及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竹圍分隊協處。竹圍安檢所及竹圍派出所人員抵達彩虹橋,發現 1 名女子坐靠於彩虹橋柵欄外且情緒不穩,即向前安撫女子情緒。竹圍消防分隊、第一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陸續抵達現場協處。現場人員將女子帶至彩虹橋安全處,經消防人員初步檢視該民眾無受傷,惟情緒不穩且有失溫情形,即送往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檢查。
- 資料來源: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