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 Skip to main content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回上頁
友善列印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環保生態

title-none

梓官籍「鱏O漁113」漁船誤捕活體海龜協處案

4月2日13時3分,第一一岸巡隊蚵子寮安檢所接獲「鱏」船進港時通報,於高雄茄萣西方1.3浬處作業時,誤捕1隻活體海龜,請本署協處;13時21分,經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研判該品種為「綠蠵龜」,建議後送至海生館收容;16時15分,由海生館協力廠商載回安置。
  • 資料來源: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4/10

回頁首
回上頁
lp.xsl:NoDeptLPRwd,cp.xsl:NoPoCpRwd
關閉頁腳選單 Close Fat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