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生態
title-none
大溪安檢所人員於頭城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發現民眾違規採捕
115年8月12日第一岸巡隊大溪安檢所檢查人員於大溪漁港北堤岸際(頭城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緩衝區),發現1名潛水民眾疑似違規採捕水產動植物,即示警潛水民眾上岸查驗,並全程蒐證,該潛水民眾上岸,由大溪安檢所人員實施清點漁獲計海膽178顆,其中177顆海膽未滿8公分;即告知相關規定(頭城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緩衝區:禁止採捕九孔、龍蝦及體長小於 8 公分之海膽),並要求將違規採捕之漁獲實施現地野放;另通報大里派出所協處,大里派出所人員抵達現場,實施該潛水民眾身分查驗,潛水民眾將違規採捕漁獲完成現地野放;全案後續由第一岸巡隊函送 宜蘭縣政府裁處。
- 資料來源:北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