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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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富岡漁港消波塊處取締民眾使用魚槍採捕水下動植物
106年4月14日08時24分,本局118接獲民眾通報,疑似有民眾於台東富岡漁港消波塊下水使用魚槍採捕水下動植物,請本署協助查察。08時28分,八一大隊值日官聯繫報案人獲覆,民眾下水地點為消波塊,需由小野柳進入才能抵達。08時30分,八一大隊伽藍安檢所所長等3員前往現場。12時15分,民眾已上岸,經聯繫新豐派出所協助查證,表示該魚槍為自製合法漁槍,但非該員所有,因係屬行政違規,後續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函送台東縣警察局偵辦。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