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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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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花蓮漁港籍漁船漁業執照逾期取締案
106年7月8日14時24分,本局第一二岸巡總隊花蓮漁港安檢所人員於花蓮漁港籍「新oo」漁船出港時,安檢所同仁協助申報服務發現該船漁業執照逾期(執照有效期限:106.07.01),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安檢帶班幹部向船主陳先生告知違規事由,經勸導後仍執意出港,並由花蓮漁港安檢所人員完成蒐證紀錄,本案後續依「漁業法第64條」管制函送花蓮縣政府裁處。
資料來源:
東部分署
更新日期:
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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