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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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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北埔執檢站有女性民眾主動投案

108年01月02日14時45分,東部分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北埔執檢站隊員回報,14時37分1名女子主動至所內投案,經身分確認該名女子姓胡,因「違反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而遭通緝,隨即實施留置。15時,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小隊長1車3人抵達北埔執檢站,並將該名通緝犯帶回南海園營區製作筆錄。15時05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線上巡邏組少尉小隊長1車3人返回南海園營區,另由司法小隊隊員對該名通緝犯實施詢問筆錄及全程蒐證,本案後續由司法小組及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將嫌犯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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