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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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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賞鯨船有乘客遭限制出海處理情形

108年2月9日11時,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值班人員實施花蓮籍「花oo號」賞鯨船(以下簡稱「花」船)安檢資訊系統輸鍵時,發現「花」船乘客名單中,一名劉姓民眾遭臺南地方法院發布限制出海,並通報安檢人員實施應處。11時16分,聯繫台南地方法院獲覆,該民眾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限制出海。11時50分,南濱守望哨守望人員通報「花」船於港嘴準備進港。12時01分,「花」船進花蓮漁港,由3名安檢人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2員、乘客41員),並與劉姓民眾核對身分確認為當事人無誤,並告知劉員其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臺南地方法院發布限制出海,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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