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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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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賞鯨船有限制出海乘客

108年6月8日09時53分,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值班隊員輸鍵「麗oo號」賞鯨船(以下簡稱「麗」船)乘客名單時,安檢資訊系統顯示有一名李姓民眾於108年1月30日遭花蓮地方檢察署發布限制出海。10時14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指揮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巡邏組前往實施監控;另指揮海巡艇前往上述地點實施監控。10時16分,雷達操作員回報「麗」船位於海洋公園東方2浬滯留可確實鎖定;另管制官與守望哨隊員核對海面目標,可確實監控「麗」船動態。10時20分,管制官聯繫花蓮地方檢察署法警,因假日期間書記官及檢察官均未上班,無法查詢李姓民眾限制出海事由;另第一二岸巡隊回報李姓民眾因違反詐欺案件遭限制出海。10時50分,第二(沙東)機動巡邏站巡邏組副站長1車3人抵達美崙溪口,並看到「麗」船準備進港。11時10分,「麗」船進花蓮漁港,由小隊長等2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2員、乘客33員),另對李姓民眾實施身分核對無誤,由陳小隊長告知其因違反詐欺案件,遭花蓮地方檢察署發布限制出海,限制出海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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