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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檢舉管道

 

  • 資料來源:海巡署
  • 更新日期:112/10/27

1.海巡署政風室檢舉方式:

(1) 「現場檢舉」: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海巡署政風室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

(2) 「電話檢舉」:設置檢舉專線,電話為「(02)2239-9241」。

(3) 「傳真檢舉」:專線為「(02)2239-9606」。

(4) 「郵政信箱檢舉」: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台北市萬芳郵局111-43號信箱」。

(5) 「電子信箱檢舉」:doge@cga.gov.tw

2.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方式:

(1)「現場檢舉」:廉政署北、中、南部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時間為上班日08:30-12:30及13:30-17:30。

(2)「電話檢舉」: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12:30、13:30-17:30)。

(3)「書面檢舉」:郵政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4)「傳真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5)「網頁填報」:開啟廉政署網站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

3.凡檢舉貪污瀆職案件,不但全程保密,如經法院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2條規定所列之罪判決有罪者,最高可獲得新臺幣1000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