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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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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賞鯨船乘客因毒品前科限制出海協助處理

108年10月18日15時33分,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隊員輸鍵花東1號(以下簡稱「花」船)賞鯨船乘客名單時,安檢資訊系統顯示船上搭載李姓民眾遭基隆地方檢察署因毒品前科發布保護管束、限制出海。15時39分,指揮第二(沙東)機動站線上巡邏組協助監控「花」船;指揮南濱守望哨針對「花」船加強監控並掌握「花」船動態,若有可疑立即回報。15時40分,經詢問基隆地方檢察署獲覆協請花蓮漁港同仁於「花」船進港並確認李員身分後,告知請勿於保護管束期間出海。16時13分,「花」船於花蓮漁港港嘴準備進港。16時15分,「花」船進花蓮漁港,由花蓮漁港安檢所上尉小隊長李孟桀等4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2員、乘客27員),核對李姓民眾身分確認為當事人,並由士官長小隊長何文雄告知其因毒品前科遭基隆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在保護管束期間不可搭船出海,李姓民眾表示瞭解。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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