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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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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賞鯨船乘客因保護管束限制出境(海)

109年6月7日15時,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輸鍵「鯨o」賞鯨船(以下簡稱「鯨」船)乘客名單時,發現安檢資訊系統顯示1名石姓民眾遭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保護管束限制出境(海)在案。15時30分,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聯繫桃園地方檢察署黃書記官,獲覆請本署人員於「鯨」船進港後,勸導該民眾於限制出境(海)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15時35分,「鯨」船位於花蓮漁港港嘴即將返港,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安檢人員前往賞鯨碼頭實施安檢。15時55分,「鯨」船停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小隊長4員實施人員清點無誤(船員3員、乘客50員),並針對該民眾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並由小隊長勸導該員於保護管束期間均不可搭船出海,獲覆表示瞭解會多加注意,即離開賞鯨碼頭。本案後續由第一二岸巡隊循業管陳報相關資料。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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