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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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查獲有賞鯨船民眾遭限制出海協助處理
110年8月2日14時49分,第九巡防區指揮部管制官接獲第一二岸巡隊花蓮漁港安檢所安檢士回報,14時44分發現鯨o(以下簡稱「鯨」船),輸建安檢資訊系統乘客名單時顯示「楊」姓民人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發布限制出境(海)。15時22分,海巡艇抵達花蓮港港嘴監控「鯨」船。15時33分,第一二岸巡隊第二(沙東)巡邏組隊員回報,抵達奇萊鼻突出部協助監控「鯨」船動態。15時50分,第二(沙東)巡邏組抵達花蓮漁港向日廣場瞭望臺協助監控「鯨」船動態。16時,「鯨」船停靠花蓮漁港賞鯨碼頭,由花蓮漁港安檢所小隊長等4員實施人員安檢(船員4員、乘客36員),並由第二巡邏組隊員等3員在旁協助核對身分,針對該「楊」姓民人實施身分核對確認為當事人,並向其宣導於管制期間不得出境(海),該員表示瞭解並離開賞鯨碼頭。
- 資料來源:東部分署
- 更新日期:2021/08/06